行動承諾

參與約章的企業/機構須宣示接納、踐行和推廣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決心,並承諾付諸實施,訂立具體、實質性的行動部署。

 

參與企業/機構須參照香港品牌發展局建議的「ESG執行實務類別」,首次申請須於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管治等三大範疇各選取至少一項實務活動,作為未來一段時間提升公司ESG工作的重點方向。

 

翌年續辦申請時,須填報去年已進行的實務活動及再於三大範疇各選取至少一項實務活動在當年進行。